告 病 友 书
各位病友:
我院针对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回扣、红包、私收费、私开药、私治私转病人等行业不正之风,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行风建设规章制度,加大惩治力度,规范服务流程,维护患者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我院敬请您了解以下告知内容:
一、您在我院就诊流程中发生的一切诊疗、检查费用,一律在交费窗口进行,其他任何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接受现金。(您自愿的教授劳务费、特购药品器械除外)
二、所有医生开具的处方一律在院内药房取药,任何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指使病人到其指定名称和地址的院外药店药房取药(您自愿选购的除外)。
三、我院对所有急危重症病人的转诊转院治疗,一律只面向武汉、孝感的三级医院,不得低于三级医院资质(您自愿要求的除外)。
四、本院医务人员不得在院外非本院社区医疗和体检服务部发生诊疗行为。您来院后的就诊全程只在院内进行,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将您就诊的任何环节以任何理由带离医院治疗。
您在举报上述违规行为时,请您务必留取有效证据,您的私人信息确定受到保密、保护。
我院认真对待您的举报投诉,约期反馈处理意见,对您举报的违规现象一经查实,我院将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您相应的奖励(详见院内公告栏《汉川市人民医院医德医风及行风建设奖惩实施细则》)。
感谢您的信任,祝您早日恢复健康!
举报投诉电话:0712-8282259 0712-8296447
汉川市人民医院
二00八年十月十八日